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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09352003 - 活動報報 | 2022-09-08 | 點閱數: 518

宗旨

為記錄本市歷史文化、生活脈動、環境變遷和社會議題,並促進民眾對在地知識的關懷、瞭解、認同和文化參與,透過報導文學作品徵件,鼓勵民眾以本市為主題創作報導文學作品。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賀鶴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徵文對象及資格

徵稿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皆須以繁體中文創作),本局及承辦單位所屬員工及三親等(含)以內親屬不得參加。

徵文主題

 以臺中為寫作主題之報導文學。

徵文類別及獎項

 報導文學類: 6,000 至 10,000 字,含標點符號。

 獎項:獎金及獎狀;優選 5 名,每人獎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整,獎狀乙紙。

 一、請至本局網站(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下載報名表(含著作權授權書及切結書)。

 二、收件日期: 111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31 日止。

 三、收件辦理:

  1. 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收件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河南路二段 262 號 3 樓之 11「書寫臺中城-報導文學徵文工作小組收」。
  3. 參賽應繳資料:報名表 1 份、投稿作品一式 6 份、著作權授權書及切結書各 1 份。(附件)
  4. 文稿書寫:請以電腦繕打於直式 A4 紙張,作品題目列於第 1 頁最前端,不需另印封面。標題採新細明體 16 號字,內文採新細明體 14 號字,文字橫書方式,紙張雙面列印,下方居中編列頁碼,左上角以釘書針裝訂。字數不符規定或字跡不清者、影印模糊致辨識困難者,作品將不予評審。
  5. 參賽作品上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印製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號、圖像或文字。
  6. 線上收件報名:請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並將相關附件同步上傳至報名系統( https://reurl.cc/2mzvlm ),版面及字型設定同地 4 點規範。

投稿須知

 一、參選者資格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或以其他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者,將取消參選資格。

 二、參賽作品不得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參賽人須簽署切結書(附件 2 )。

 三、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報名後作品不得要求刪修或置換。

 四、參選作品有下列情形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選、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並保有法律追訴權,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1. 曾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臉書等媒體公開發表,或已輯印成書。
  2. 抄襲、引用、擷取他人創作內容者;引用自身已發表創作內容,但無標記出處者。
  3. 作品已在其他比賽中獲獎,或將作品重複投稿至其他文學獎等徵文比賽者。

 五、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於該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授權主辦單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保存或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出版權(含電子書)則為作者與主辦單位共有,主辦單位為推廣、行銷、上市流通之用,有發表、印製及公開傳輸權利,不另支稿酬或版稅。

 六、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如以國際匯款方式支付,相關手續費用由獎金中扣除。

 七、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本局名譽、權益受損,本局得以追究其法律及其他應負之責任。

 八、參選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九、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價值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金或給與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 20,01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代扣 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稅額。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 徵文報名表及切結書附於徵文簡章內,敬請投稿時上傳至投稿系統,謝謝。

 

詳細資料:

https://contest.bhuntr.com/tw/ejqti7j9i87lrbvvcc/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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