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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09352003 - 環境資訊 | 2018-02-25 | 點閱數: 723

2017 年 7 月,民間環保公民團體與環保署共同組成的海廢治理平臺,經過半年討論,今共同發布「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

【2018 年 2 月 13 日 臺北】由民間環保公民團體與環保署共同組成的海廢治理平臺,經過半年密集開會研商,共同發布「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公開宣示將在 2030 年全面禁用包括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及塑膠吸管等一次用塑膠製品,且 2019 年將努力朝向世界上第一個開始限用塑膠吸管的國家,希望早日達成「無塑海洋」的目標。

海洋廢棄物治理已經成為國際議題。臺灣身為地球村的一員,自然不能置身事外,而「源頭減量」更是治本之道。海廢治理平臺針對四類一次性塑膠用品減量訂出明確期程,未來將尋求社會各階層包括民眾、塑膠製造業者及商家等進行廣泛對話並尋求共識。而環保署明年將優先推動一定規模餐飲業者「內用」飲品不提供塑膠吸管,從小處著手,喚起大家對海洋環境保育的重視。

李應元署長特別感謝環保團體夥伴於「海廢治理平台」與環保署共同努力及付出,由他們提出臺灣海廢治理行動方案初稿後,再與署內各相關業務單位經過多次討論及評估可行之配套措施後正式向外界公布,不僅為「公私協力」合作執行政府機關重大政策立下新的里程碑,也使臺灣海洋廢棄物的治理跨出一大步。

環保團體代表陳立信先生也分享他們與環保署合作的心路歷程,環保團體長期呼籲海廢的治理需要「公私協力」合作,政府終於聽到了而且即將付諸實行,並強調海廢治理首重「源頭減量」,未來他們會持續關注環保署提出「一次性塑膠製品減量與限用」各項期程與執行進度,積極扮演「監督」及「助攻」角色,確保各項執行期程如期達成及實施。

民間團體也認為,目前首要著手整治塑膠吸管及塑膠杯,由於手搖飲料已成為台灣特有飲食文化,所造就的塑膠垃圾也佔居淨灘垃圾前三名,須盡快落實行動方案,從源頭減少垃圾生成。

環保署說明,本次公布之海廢行動方案重點涵蓋「源頭減量」、「預防與移除」、「研究調查」及「擴大合作參與」 4 大面向共 34 項未來行動,包括禁限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期程(例如: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及塑膠吸管等);強化海灘清潔認養工作多元合作;與環保團體合作調查臺灣海岸垃圾組成及分布;推動 5 年 5,000 艘之環保艦隊攜回漁船廢棄物及海上漂流物;強化陸源垃圾及河川垃圾攔除清理跨部會合作等重要行動。

另外,環保署環檢所並已著手針對臺灣海域、沙灘及飲水中所含塑膠微粒進行相關採樣、調查工作,將可逐步掌握臺灣海域海廢背景資料。本次環保署與環保團體合作完成「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期望藉由推動 34 項未來行動方案,逐步達成「無塑海洋」願景。

附件: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一版)

參考資料:http://www.greenpeace.org/taiwan/zh/press/releases/oceans/2018/Sea-Waste-Management-Action-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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